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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档案馆
时间:2005-07-13 09:06  来源:宝鸡市档案局  点击:
一、单位简介   陇县档案馆成立于1958年10月22日,后经多次撤并与恢复,现定格为"陇县档案馆(局)";机关地址也几经搬迁,1992年搬入新馆,地址设在陇县东大街75号,陇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陇县档案馆(局)是集中保管陇县全县各级档案的综合性档案馆,是中共陇县县委、县政府的直属事业机构,归口陇县县委管理。  陇县档案馆(局)内设办公室、业务指导组、档案管理组、党史地方志综合办公室四个股室,履行行政执能,参照实行公务员制度。  目前,陇县档案馆(局)机构编制12人,馆(局)长:闫引娟,副馆(局)长:张万科,杨全福,科级领导四名。现职中,助理馆员2人。  近年来,陇县档案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工作条例》,加大档案执法力度,规范档案行政管理,使档案的资政、育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九九二年被认定为陕西省三级档案馆,二00四年晋升为陕西省二级档案馆。 二、工作综述   (一)基础管理  陇县档案馆是一九五八年十月经县委批准,在原县委,县人民委员会两个机关档案室基础上组建的。接收保存的档案完整程度差,鉴定标准不一,毁损严重,加之档案机构在历次机构改革中多次撤并,档案管理职能不断变化,给档案馆科学地管理档案造成了极大的困难。随着时代的变化,档案这一宝贵的资产越来越被社会所重视。县委、县政府重视和加强了档案工作,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机构,不断加大对档案的投入,使档案的管理条件得到了充分改善,使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适应并满足了社会利用档案的需求。档案馆(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抓好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多方争取资金,添置了部分现代化管理工具,建成了档案数据库。实现了部分案卷级目录的计算机检索。投资建成了陇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大量翔实的资料,统计数据,照片、实物,充分展示了陇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风貌,使参观者深受教育,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市局领导的好评。强化了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在省三级档案馆的基础上,通过扎实工作,于二00四年被晋升为陕西省二级档案馆。  档案馆(局)高度重视档案的利用和保护工作。随着机构的不断变化,及时调整了全宗147个,编制各式检索工具20种227册。组织人力对过期档案及时进行了鉴定销毁,优化了馆藏。对于保存的民国档案,在经费、人力紧张的情况下,采取全体机关人员参与,借调部分人员帮忙等措施,全面完成了其抢救任务。  为了配合各项工作利用档案的现实需要,结合馆藏档案的实际,先后编写和整理了“陇县国民经济十年统计资料汇编”、“陇县十年巨变”、“陇县历次党代表会议、历次人民代表会议、历次政协委员会议简介”、“陇县自然灾害简况”、“陇县农村区、乡、人民公社组织机构简况”“陇县档案馆(局)组织沿革简况”、“陇县档案馆全宗卡片”、“陇县三十五周年建设成就照片集”、“档案利用效果实例记录”等十几种参考资料和八十余册文件汇集。这些都在提供利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陇县档案馆(局)本着"利用为纲"的宗旨,全方位开展档案阅览服务工作,每年接待查阅人次120左右,除为一般单位和个人解决各种急需的问题之外,还为有关部门和个人编辑书刊、资料提供了大量翔实可靠的历史资料,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之需要,于二00三年建起了“现行文件阅览中心”,使群众随时可以查看红头文件。  (二)业务指导  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是县档案馆(局)实施档案行政管理的主要方面。它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县属各部门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草拟档案工作的规章、办法,建立并执行档案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规划和筹建档案室库,在业务上指导各级档案室工作;研究和审查有关档案保存价值,保管期限的原则和标准,监督和审议有关档案的销毁问题;组织和指导档案工作经验交流,档案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档案干部的专业培训工作;完成党和政府领导机关交办的有关档案工作事宜。  随着档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的不断提高和作用进一步显现,陇县档案馆(局)高度重视档案业务指导工作。一是抓好指导队伍的建设,采取岗位学习和派出进修的方式,着力提高指导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把业务精、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安排在指导岗位上,以保证国家档案行业标准的有效推行;二是严格档案执法,积极推行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依法保证档案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坚持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将档案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表彰奖励档案工作先进,通报鞭策后进;四是注重档案干部的岗位培训,采取集中办班和分系统上门培训相结合的方法,使在职的档案干部系统地受到各级各类培训,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档案质量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五是强化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分三批完成了村级建档工作任务,全县240个行政村建档率达到100%,同时狠抓了小康村、名企、名品档案建设,使档案的触角延伸到全县各个领域;六是狠抓了重点项目(工程)档案建设,根据县域重点项目立项,档案部门主动介入搞好服务;七是坚持抓好“五个一”工作,使一个县级部门、一个乡镇、一个私营企业、一个行政村、一个社区的典型引路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八是加强档案管理的调研工作,为档案的科学管理提供了大量资料。档案业务人员通过岗位实践,撰写的关于档案行政执法,信用档案、城建档案建设的论文达十多篇,为新时期的档案建设与管理提供了大量可借鉴的资料。(三)党史和地方志工作  党史和地方志工作在机构改革中合并到档案馆(局)后,县档案馆(局)统筹规划,配备人力,扎实工作,使这两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党史工作除整理编写了《中国共产党陇县大事记》外,还配合宝鸡市出版《迈向二十一世纪的宝鸡乡镇》、《宝鸡年鉴》两部书撰写了陇县部分的资料,均已刊登出版。征集编写建国以来党史资料:《土地改革综述》、《建国初期三反五反运动》、《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张仲实》、《陇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剿匪反霸始末》、《陇县党史之最》,并为2004年中共宝鸡大事实录撰了稿。  地方志工作在编辑出版《陇县志》的基础上,编辑了《陇县志评介集》。新一轮修志启动后,及时制定了《陇县第二轮修志实施方案》和《篇目大纲》。编辑出版了地情资料丛书《王友邦匪帮覆灭记》,审查出版了明朝兵部尚书闫宗宇《族谱》,围绕陇县开放开发,编辑出版了旅游景点开发宣传资料:《陇县名胜》、《西部名胜牛心山》。 三、馆藏档案介绍   由于历史上的战乱和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历史档案和特定时期的档案损失极为严重。截至2004年底,陇县档案馆(局)保存有148个全宗,28177卷档案。上架总长度为370米。按照历史时期划分,馆藏档案分为民国档案和建国后档案两大部分。民国档案残留部分已保存到县档案馆,建国后县属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所形成的档案,按有关规定,先由机关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保管五至十年后,再将永久和长期保管年限的档案集中到县档案馆保管。  (一)民国档案  现存的民国时期档案共三个部分,按两个全宗排列。公元一九二三年(民国十二年)至一九四九年(民国三十八年)国民党陇县县党部档案30卷;公元一九二六年(民国十五年)至一九四九年民国陇县县政府档案241卷,合计271卷,按一个独立全宗编目存放;公元一九三九年(民国二十八年)至一九四九年民国陇县煤矿档案11卷,按一个独立全宗存放,两个全宗共存放民国档案282卷。这部分残缺不全的材料是临解放前夕,国民党县党部、政府、参议会潜逃时未毁烧完的零散材料,后经整理保存的。这部分档案六十年代由县档案馆保存,一九六八年移交县公安局管理、一九八二年又收回县档案馆保存。主要内容包括:陇县经济建设、人事变更、机构调整、交通运输、民族资本、农业、水利、教育、军事方面的史料。较为珍贵的是蒋介石颁发的委任状及张学良军事调令及国民党县党部有关活动材料。  (二)建国后档案  即一九四九年七月至二00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的现行档案。主要是中共陇县县委,陇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形成的文书、技术、图片、实物类档案,也有部分撤销单位及勘界、人口普查,死亡领导干部档案。现存建国后档案共115个全宗,27749卷档案。主要内容是记述在中共陇县县委、陇县人民政府领导下,陇县政治经济发展的文献资料。地方特色档案有:日本代表团来陇参观中药材大黄栽培技术的照片,美国友人阳早、寒春来陇视察个体户养值奶牛活动的照片和驻华使馆参赞陶若彬女士来陇考察核桃生产情况的照片等。  为了补充档案的不足,使资料配合档案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档案馆还接收、征集保存了一些有价值的资料。主要内容包括图书、史书、志书、业务书籍、报刊、杂志合订本及公报、文件、法令汇编,表册、地图、图片、年鉴,大事记、辞源等,共计一万六千多卷册,这些资料在配合档案利用中发挥了积极的参考作用。   咨询电话:(0917)460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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