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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局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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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信息
  宝鸡市档案局(馆)成立于1958年12月,是市委直属正处级事业机构。编制26人,设办公室、业务指导科、保管利用科、宣传编研科、数字档案科5个科室。1999年6月,被市委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5年6月,宝鸡市档案馆晋升为陕西省AAA级档案馆;2011年7月,被国家档案局命名为“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2012年、2019年,宝鸡市档案局(馆)先后两次荣获“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受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的表彰。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征集、接收和统一管理市级各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资料及社会民生方面的重要档案资料。
  (二)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留、鉴定、统计等工作;依法开展档案资料的提供和利用等工怍,发挥档案的存凭、留史、资政、育人作用。
  (三)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编纂、公布、出版发行,参与编修史志工作;承担《宝鸡大事记》、《宝鸡市党政机构组织沿革》资料收集和编写工作。
  (四)承担全市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市级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电子文件接收与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市各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档案馆库的修建、改造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六)承担全市档案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全市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交流工作;承担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
  (七)指导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利用档案向社会进行历史与市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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